浙 江 省 审 计 厅
审 前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和二十七条规定,将对13家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详见附件)进行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13家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008年度经营绩效。
二、审计调查时间:2009年5月6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1-87051635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调查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浙江省审计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13家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名单
1.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2.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4.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5.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6.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8.巨化集团公司
9.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