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委托资产评估中介服务行为,本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负责向社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工作,竞争择优,备案入库,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前来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选聘流程
(一)确定拟进入本公司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条件;
(二)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本公司官方网站发布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
(四)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入库机构数量,并根据申请入库中介机构的综合实力、信誉度、项目履历、质量保证、力量安排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本公司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候选名单;
(五)经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二、入库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依法设立,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备案,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三)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在承担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中未出现重大问题或不良记录;
(四)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五)具备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质量体系,建有评估报告三级及三级以上审核制度;
(六)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近三年年均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含)以上,固定执业的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20人(含);
(七)入库机构均应以总所名义入库。
三、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
(一)本公司对评估机构备选库按照“综合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公平公正”的原则,每满三年重新审核和全面调整。每年根据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和公司业务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二)库内评估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相关部门对本机构的年检情况、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通过年检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等材料报送本公司审验。
(三)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发生以下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报告:
1.合并、分立、解散;
2.法人代表及负责人更换、注册资本变更;
3.从业资质和执业人员发生变动,对执业能力产生影响;
4.办公场所、联系电话、联系人发生变化的;
5.涉及诉讼等事项的;
6.因违法违规执业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惩戒。
其中第6项需在收到处罚或惩戒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其余五项在30个工作日内报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自事实发现之日起退出备选库,且不接受其下一轮的入库申请:
1.已不符合评估机构备选库入选条件的;
2.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审查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
3.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被服务单位或委托方资产重大损失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诚实行为的,或近三年来有违规违法行为的;
5.不能按时完成评估报告的(委托方原因除外);
6.三年内不参与本公司及所属企业招投标活动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的;
8.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的;
9.未经同意,将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的;
10.无故弃标的;
11.所服务的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抽查时,不配合相关工作的;
12.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符合淘汰条件的;
13.其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申请入库的评估机构应根据代理招标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项目信息(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59900),按照具体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企业联系人(询问):张一平
联系电话:0571-87385973
代理招标机构联系人(询问):周峰
联系电话:0571-8973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