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优质主体企业债发行承销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1.招标编号:ZJCT8-GMJT202201
2.招标内容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优质主体企业债发行承销商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
3.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都区)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须为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度评级分类为A级的证券公司;
(3)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证券期货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没有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信誉良好;
(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或以邮件形式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297755869@qq.com)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或介绍信、投标报名信息表,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会议室。
7.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会议室。
8.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不接受现金)或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帐为准):
收款人(全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帐 号:201000065548152
9.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
联 系 人:张昕云、朱丛珊、张蒙磊 联系电话:0571-85064356、88950239
传 真:0571-88952913 邮箱:297755869@qq.com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投标报名信息表
温馨提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有关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97755869@qq.com。同时将文件工本费汇款银行回单(电汇或转账)、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详见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填写完成后请将此段文字删除并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单位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
手机号码 |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 (如开具,则本项目内容应按要求填写) | 开票类型 (请勾选)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税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 | ||||||
账号: | ||||||
标书费金额 | 元 | |||||
注意事项 | 因投标单位提供错误资料和信息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将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等文件送达投标单位或通知投标单位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 |||||
授权经办人(签名): | 日期 | 年 月 日 |